GB 4717-2024《火災報警控制器》日前已經正式發布,將于2025年5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該標準報批稿內容,新版標準修改了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屏蔽功能(見5.4.4.2)5.4.4.1 控制器應有專用屏蔽總指示燈(器),無論控制器處于何種狀態,只要有屏蔽存在,該屏蔽總指示燈(器) 應點亮,并顯示屏蔽時間。5.4.4.2 控制器應僅能通過手動方式屏蔽火災探測器,每操作1次應僅能屏蔽1只火災探測器,且不能屏蔽處于火災報警和故障狀態的火災探測器。5.443 控制器應在屏操作完成后10s內啟動屏指示。5.4.4.4控制器應能顯示所有屏蔽信息,在不能同時顯示所有屏蔽信息時,則應顯示最新屏蔽信息,其他屏蔽信息應手動可查。5.4.4.5控制器僅在同一個探測區內所有部位均被屏蔽的情況下,才能顯示該探測區被屏蔽,否則只能顯示被屏蔽部位。5.4.4.6控制器在同一個回路內所有部位和探測區均被屏蔽的情況下,才能顯示該回路被屏蔽。5.4.4.7屏蔽狀態不應受控制器復位、開/關機等操作的影響。
編制組在調研過程中發現部分消防工程中的控制器由于故障等原因經常發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管理人員沒有對這些探測器進行處理、更換,而是通過控制器屏蔽了火災探測器。這樣操作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此次修訂增加了5.4.4.2條:“控制器應僅能通過手動方式屏蔽火災探測器,每操作1次應僅能屏蔽1只火災探測器,且不能屏蔽處于火災報警和故障狀態的火災探測器。”